王鹤鸣
十五坟茔
坟茔,在家谱中又称坟墓、坟山、庐墓、祖茔等,即埋葬祖先的墓穴。根据"尊祖、敬宗、收族"的宗旨与需要,坟茔在家谱中居重要地位。和家族的祠堂一样,家谱中的坟茔也由图与文两部分组成,以图为主,文释图意,图文并茂。
家谱中坟墓图类型多样,大多为一人(有的包括夫人)墓图,也有多人墓图,如湖南益阳熊氏孙家山合墓图,有200多个坟墓。有的坟墓图将坟墓与祠合在一起,称墓祠图,有的坟墓图将周围山水也勾画在图内,则称坟墓山水形胜图。从不同地区家谱坟图比较可看出,南方地区家谱中坟墓图笔工精细,图画含意丰满,北方地区家谱中坟墓图则内容比较简洁,线条粗犷。
置于坟墓图前或图后的释文,内容丰富,主要包含以下数项:
一、谱著坟图的重要性。
《(甘肃)临夏马氏族谱》指出:"茔何以图,图余先人殡葬地之方向次序,使子孙得举其谁某而追远者焉。""假使无图,子孙虽贤,其不知谁某者,则亦付之渺茫矣。使有图,则某在斯,某在斯,虽百事可知大矣哉,图之为用也。"
《(湖南宁乡)易氏九修家谱》(光绪十六年)"易氏兴长公夫妇墓图记"认为"绘图冠首","益生孝敬之思":"右图蜈蚣形坐浏阳西乡将军峒,葬敕封忠愍侯始祖兴长公、始祖妣潘夫人合墓......公之气概,可以壮山河;公之精忠,可以光日月。况在后嗣,仰瞻宜何如感悼而兴起乎,用是绘图冠首,俾开卷而益生孝敬之思云。"
《(江苏无锡)前涧浦氏续修宗谱》(嘉庆二十五年)宋始祖平南大将军墓碑记指出:"尊祖则敬宗,敬宗故收族,而谱之作,尤宜详于墓......图与记详之,以备考耳。惟后之人视谱知图,视图知墓,因之护藩篱,培薪木,慎祭扫,防侵损,即谓图以敬宗,谱以收族也。"
以上几段文字对谱著坟图作了高度概括,在家谱中对坟墓"图与记详之",便于后人"视谱知图,视图知墓","俾开卷而益生孝敬之思",从而对坟墓"护藩篱,培薪木,慎祭扫,防侵损",达到尊祖、敬宗、收族的目的。
二、坟主和坟墓的方位。
景颇族僧人灵塔
为便于后人扫墓,坟墓图释文对坟主和坟墓方向、位置都讲得清清楚楚。如《(江苏镇江)润州邹氏宗谱》(道光八年)"南冈对祖茔图记"指出:"右南冈村赤字圩祖茔全图,茔在城南十七区十五都四图南冈村赤字圩仙人山,枝在上,面丑背未,一圹三棺二穴。主穴二棺是七世祖慧中公同配沈夫人墓,左穴一棺是八世祖鹤知公墓。"又如《(江苏吴县)古吴西洞庭马氏家乘》(乾隆四十五年)"真三公墓图记"指出:"真三公,讳松年,字国寿,号竹溪,吾宗洞山支第六世祖也。父桂严公,长兄国馨、仲兄处士公。桂严公以马村地僻人稠,命公迁洞山之阳,而留国馨、处士二公支居马村。后真三公无嗣,遂以处士公长子处和为嗣,今居洞山者,皆真三公后而实处土公之嫡裔也。墓在七贤山麓之阳,距洞山半里,而近面离背坎,其附葬者,为俊一、吉三、吉四、良一、良二、良三、良六、唐一、唐三、唐七、可一、可二、可四、可九等公。"
三、坟墓的方位选择。
古人十分重视风水,认为祖先坟墓的方向、位置关系到后代子孙的昌盛,因此在墓图释文中对祖坟的风水都有所记载,并加以炫耀。如《(甘肃兰州)李氏家谱》(道光十九年)"李氏始祖茔图记":"此始祖茔也。脉占龙爪,向立丁癸,盖取其生生不息之象也。"
《(安徽歙县)歙新馆鲍氏箸存堂宗谱》(光绪元年)"始祖德彰公墓图记"称其始祖墓为"狮戏绣球图":"新馆之村,砺山带河,墓在庐舍尽处,别号桐木村,为始祖考妣墓......脉从岭落,隐而不显,至墓始觉坟起,蜿蜒入村,遂成里落。墓下为赴绩邑通衢大河,遂而曲折,隔河平冈,长如匹练,为墓之案。河水聒耳无休息,乃水碓也。轮大于车,转旋不已。
昔孔融曰:水碓之巧,胜于圣人之断木掘地,信然。父老谓之狮戏绣球图。"
湖南沅江邓氏认为本家族四百年来,文经武纬,代不乏人,主要是因为黄子坪墓葬其祖文质公,"识者谓墓之前后眉横远岫,色载长天,挹山水之精华"(《(湖南沅江)邓氏三岫族谱》)。
四、坟墓修整。
坟墓的方向位置既然关系到"尊祖、敬宗、收族",关系到后代子孙昌盛,因此后代子孙也就不断对坟墓加以修整,以使"祖灵安享,永锡祯祥,牛眠叶吉,后裔荣昌"。如《(湖南湘潭)中湘株州雷氏六修支谱》(光绪十七年)"雷氏杨家岭墓图记":"今逢圣天子在上,以仁孝治天下,震初兄弟等......仰荷先人德泽,聊伸后裔葵枕,倡修祖坟,培植坟茔,三代祖坟以麻石筑,以三砂完隆坚固,万代常新。各处坟山无论亲疏,雇工整修,一体修行,千年不朽。又擢祖善壕基周围三百余丈,广栽树木松杉数千余枝,雇人看守,大费周章。祖灵安享,永锡祯祥,牛眠叶吉,后裔荣昌。"
安徽绩溪南关许氏,其始祖儒公,生于唐末,后卜葬歙县篁墩塘头山。儒公子孙繁衍皖南及各省,皆成望族。但历宋元明,世远年湮,而儒公茔墓竟不知所在。康熙时,许氏后人据家谱所载寻访富汀塘头山,反复考证,确认为始祖儒公墓,于是"重修坟墓,并买墓前田地筑砌拜台,竖立碑碣,集阖族子孙择期前往,以展思诚"(《(安徽)绩溪县南关悼叙堂许氏家谱》)。
五、墓祭制度。
很多家族对墓祭时间作了具体规定。如湖南宁乡戴氏家族,自十一派祖宗昌公与湘山昭杰公分支以后,即将其分支之祖宗昌公坟置于宁邑五都十六区戴家上首礁木咀处,其后子孙繁衍,聚族而居,宗昌公支下族众规定:"每岁清明中元祀之,所以妥先灵也。"(《(湖南宁乡)沩宁戴氏四修族谱》)
安徽太平岘阳孙氏家族先太师熙侁公暨夫人赵氏,敕葬旗龙前芦山之麓,后遭永乐之难,太师公墓前之华表不存,翁仲亦寝废,祀典制度自然旷弃。到同治十三年(1874年)其祖先道公继承先志,于高州置祀田十四亩,另立碑记,嵌在高州悼叙堂的壁上,并对墓祀作了具体规定:春社后一日,各房各支派一人,前往高州悼叙堂住宿,第二日黎明,整肃衣冠,前往距高州25里的芦山始祖墓致祭。礼毕后再返回惇叙堂会聚饮福。第三日,各归。墓祭余赀则分给墓祀各人作往返费用。(《(安徽太平)岘阳孙氏族谱》)
六、祭田。
如同祠堂的建筑、维修以及日常活动需要有经济支撑一样,坟墓的修建、墓祭活动的开展,亦需要有一定的经济保障。上述安徽太平岘阳孙氏家族之所以能在春社时组织各房各支派代表前往数十里外的芦山进行墓祭,并保证食宿以及来往交通费用,关键是购置了十四亩的祭田,否则祀典之类活动纯属空谈。其他家族也类似,凡有正常的墓祭活动,则必定有祭田等予以保障。
如《(江苏镇江)润州邹氏宗谱》(道光八年)"邹氏八世祖朴斋公茔前祭田图":"右刘庄村南字圩八世祖朴斋公茔前祭田全图。田在城西二区十四都西十五图刘庄村南字圩高骊山枝驴子湾王家山咀。茔前祭田共九契,计田十八亩。又前丁松友所卖山契内田一块,计田三亩,二共祭田二十一亩。内除茔前挑塘同田一亩五分,又接右首沙咀用八分,二共用田二亩三分,净存田十八亩七分,七家领种。夏纳干麦共三担三斗九升四合三勺,秋纳熟米共七担五斗五升五合。"
《(广东惠安)西河林氏族谱》(光绪三年)"林氏殷太师比干墓图说":"比干公,殷太丁子,帝乙弟,官少师,忠谏而死......公墓在汲郡,今河南卫辉府,去城西北十五里,历朝祭典。墓东南有田七顷五十亩,前代传为供祭,今系汲县民佃种办祭,恐年久泯灭,故勒石以志之。每年四月四日致祭,羊一,猪一,玉帛果酒等品。佃户张冈、张琬、李冈、李让、崔昇,每种七顷五十亩,为诞辰费。"
《(安徽祁门)桃源洪氏家谱》〖〗(光绪二十六年)
七、坟墓管理。
同祠堂类似,为了加强对墓域、祭田、墓祠、庄屋等的管理,各家族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湖南益阳新邑黄杨山龚家坳地,为龚氏荣、华、富、贵四房在明初所置祖坟山地,时由四房会集,各出资费共同购置,为加强管理,"由四房书立合约,各执收照,俾世世子孙恪守规议为据"。其规议要点:
1.进葬不许骑宗跨祖,违者归宗处治。
2.界内树木公蓄公管,如有擅行砍伐者,公处送治。
3.祭产系四房公业,招佃看守,永不许典卖。(《(湖南益阳)武陵龚氏十二修族谱》)
为了保证墓祭活动正常进行,有些家族不仅置祭田,制订墓区管理制度,而且还在墓旁专门设置祠或庄,以加强对墓区的日常管理。如《(浙江鄞县)鄞西秦氏宗谱》(道光七年)介绍,秦氏周家漕墓为秦氏果庵公墓,为加强对该墓的管理,专在墓东南建"静远庄":"庄一座,坐落墓之东南,坐北朝南。临河门屋一间,正屋三间,中奉香火,四围墙垣,门扇壁络木栅俱全。内厨灶桌凳物件,俱有交单,着庄人看守荫木,给田四亩,每年秤谷四百斤,归公庄。"
十六族产
族产,指家族所拥有的集体财产,包括土地、祠堂、宅第、仓廪、庙宇、桥梁、工商经营等,是家族为贯彻"尊祖、敬宗、收族"宗旨而设置的财产,用以维持祭祖、建祠、修谱、赡养、教育族人等支出,其中最重要的是族田。
下面以《(安徽祁门)桃源洪氏宗谱》(光绪二十六年)的族产为例。该谱共六卷,卷一为新旧谱序、凡例等,卷二为诰敕、人物、烈女等,卷三、卷四为世系,卷五、卷六为庙宇、学堂、祠产、祭田、墓图等。也就是说,卷五、卷六为洪氏宗族的族产部分。下面按原谱次序简介该族族产。
1.庙宇。洪氏家族认为:"我族食德服畴,世遵礼法。祀文昌以崇儒,祀关帝以尚义,祀汪王以报德,祀史卞以教忠......祀杜公守佛法而悟慈悲,则祀菩萨于从宜之中寓从俗之意。"
洪氏家族历年所建庙宇有:
文昌阁。在本村竹山下。由先祖先廷等捐大紫堂祖屋移建。中祀文昌帝君,以本族先达附祀。
关帝阁。在村口文台阁上。相传先祖文颜捐建,祀汉寿亭侯关公。以周仓、关平配享。
杜公庙。在洞门外右首。同治年间重建,中祀本境杜公,以龙王、土地配享。史、卞二侯庙。在太尉庙下,首祀史侯孙德、卞侯项胜,相传驻于此。宋嘉定二年封助灵史将军,助顺卞将军,淳祐四年封辅灵、辅顺二侯。
汪王庙。在洪村塅对河。中祀汪王第九子,上有汪王华及夫人钱氏像。
观音亭。在文台上首。祀释家和观世音菩萨。
以上庙宇设施,与其他家族有共同之处,但又带有洪氏家族地方特色。
2.桥梁。洪氏家族指出:"我祁背山面水,随处有桥,行旅之人,无老厉揭。"择其有关利涉者,列于编,庶几世世子孙举步不忘先德。"桃源桥。明时洪傅建。玉树桥。坤、坚两大房建。上南桥。在洪村塅对河汪王庙门口。据堪舆家言,不能用石,至今架木为之。下南桥。在太尉庙对河。同治季年用木新建。
董 氏家族的环山书院是祀孔和文人聚会的场所,是董氏族人重视文教的象征
3.学堂。洪氏家族认为:"古者家有塾,党有庠,故人才皆归造就,而天下无没字碑。又定以八岁入小学,教以洒扫应对之节,十五入大学,进之修齐平。学堂之设,系来久矣。"洪氏家族先后设立的学堂主要有:
翔凤书屋。在文昌阁下。
青友书舍。在文昌阁左首。
石埭书屋。在苧坞口。今圮。
松涛书舍。在桂竹坞,尚同读书处。今圮。
赤山书舍。在赤石坑。今圮。石峰书屋。在圹坞,中署三友堂额。南山书屋。在式榖堂后。今圮。敬业书舍。在城东洗马巷。承载建。守砚斋。在祠前右首,荫楠改建,门署碧云山馆额。又新书屋。在城东敦仁里,道善同弟赞善建。
4.祠堂。洪氏家族指出:"我族明代来迁,阅三世,即议建祠。维时学士文人,彬彬秀茁,闽粤之间,又有巨商大贾相接济,故不数月告厥成功......然以一姓之大,千百人之众萃于一区,遇有婚祀,恐多拥挤,于是分相、寿两大支,增建大厦......而阀阅之家复援此意,各立第宅以荣君赐。一时榱桷辉煌,竹松苞茂盛矣。"洪氏祠堂、第宅主要有:
惇睦堂。明嘉靖戊申年(1548年)建。又称"尊祖敬宗,叙伦厚族,在此举也"。该祠系洪氏总祠堂,祀唐始祖经纶公、迁祁始祖大楠公、迁铎墅始祖均祥公和高曾以下之亲,其余宗亲以次咸附。
丕承堂。永英等为其祖相一公建。
慎徽堂。汝渊等为其父明贡士寿二公建。
式榖堂。声业兄弟建。同治二年毁于兵。
治榖堂。承文等为其父贡士世鼎公建。今圮。
诰敕亭。明举人尚同建。今圮。仕郎第。明滨州州判亨彦建。今圮。鸿胪第。明鸿胪寺序班世义建。同治二年毁于兵。右史第。明文华殿中书士英建。今圮。
中宪第。石阡府知府彬为其祖业、其父诰建。同治二年毁于兵。
大紫堂。在本村佘家塅。坚公建。曾孙光廷等输入总祠。康熙戊子,廷广同弟廷素重造于东洗马巷,以继祖志。
褒封第。州同世迎为其父孔玫建。
三世大夫第。在城东敦仁里,同知兼善为其祖秉杰、其父泽建。
承恩堂。在城东敦仁里。训导炯建。咸丰年间,曾侯国藩督师祁门,就此驻节。
5.祠堂祀田。洪氏家族认为:"我族有元肇基,世传耕读,迄明季家号素封,乃建祠堂,广祀田。"建立祠堂,维修祠堂,管理祠堂,特别是年岁祠堂祭祖,均需要一定的费用,其来源就是祠堂祀田。洪氏总祠堂惇睦堂祀田,包括祠堂前旗杆上田三丘(原租十秤二斤)、洪村塅六亩窟田丘(原租七秤二斤)、同处溪边大丘田一丘(原租二秤十斤)等共有395处,系洪氏家族数量最多最为重要的族产。
6.义田。是为赡养家族或救恤家族设立的田产。洪氏家族为"以膳贫寒"设立的义田,包括车田坷二十四号田三十二丘(原租八十三秤十三斤)、车田坷玄青宫塅二块(租钱一百三十七文)、东七里宋山下田(原租二十秤)等共316处,是洪氏仅次于祠堂祀田的家族财产。
7.永济仓。义田是洪氏为平时接济贫困家庭而置,为备灾荒,洪氏又有"以济荒歉"的永济仓。洪氏于明代中期,通计男妇老幼壮艾以及庄仆不下九百口,有业者少,丰则可谋生,荒则嗷嗷待哺,则祁河一遇水旱,艰于转运,江右之米恐不接济,因集众在祠,议立义仓,计聚乐输银贰千两,设仓买谷,贮积以备荒歉平粜。并择族中三位长且贤者为董事,进行管理。对于专门存留赡族谷米的永济仓的设立,族人"咸称善举"。
8.学田。前述洪氏为培养家族人才,曾先后设立"翔凤书屋"等多所学堂,学堂平时开展教学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地租收入来维持,洪氏学田应运而生,包括金字牌坟亭口田二丘(原租十秤)、小路六百里田一丘(原租九秤)、西坑田(原租六秤)等共38处。
9.兴贤文会田。洪氏为进一步造就家族"处为家珍,出为国华"的杰出人才,仿古代从英才聚会立聚英会之意,专门设立兴贤文会,取兴起英贤之意,文会成员经常聚会,崇尚文学,敦说诗礼,"一则以副国家梦卜求贤之意,一则以继祖宗作养人才之志",为此,专门设置兴贤文会田,以支撑日常兴贤文会的活动。兴贤文会田包括洪村塅八分里田一丘(原租八秤)、同处七分里田一丘(原租七秤)、同处横丘田二丘(原租二十秤)等共96处。
10.墓地。洪氏家族认为:"夫人生为寄,死为归,盖生则修短有数,归则千秋难料,是生寄固为重,而死归尤为重者也。则必择山川融结之所,厚其衣食,培其棺椁,以归藏之,世以宗嗣守之,使上无风雨锄代之惊,下无虫蚁黄泉之患,则神魄安逸,福子荫孙于悠久,岂非死尤为重者乎!"祖先墓地对洪氏家族为说,也是最重要的族产。洪氏家族墓地,计有均祥公墓(在五都五保水字一千零八十号,土名牛绳降)、均祥孺人墓(在五都六保玉字四百十九号,土名芦荻坑下坞)、相公墓(在五都五保,土名洪家塅琵琶塘)等共34处,共葬22世至36世列祖列宗墓穴。
上述《(安徽祁门)桃源洪氏宗谱》族产内容丰富,比较全面,既有家族特色,其设置族产的宗旨、做法,又颇具典型意义,很有代表性。
(未完待续)
(作者单位:上海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