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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会宁德市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2/9/11  阅读次数:3443  字体大小: 【】 【】【


福建省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会

宁德市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会
  

闽农促会联[2012]001号


关于开展“弘扬中华美德,创建文明祠堂"

       评选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宁德市城乡祠堂建设和祠堂文化都有较大发展。在深入贯彻党的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下,把祠堂建成传播优秀中华文化的阵地,引领祠堂文化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以及推动闽台合作和环三都澳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福建省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会与宁德市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会经协商决定,联合开展宁德市“弘扬中华美德,创建文明祠堂”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祠堂的名称、数量和届期

   评选名称为《弘扬中华美德·文明祠堂》。今年为首届评选,每县(市、区)根据不同情况,拟评定5-8个。每届为三年评选一次。第一届之后的评选,例行对往届评上的单位进行复查,参加新一届认定。

二、评选标准(条件)

   1、有本姓氏共有(集体)产权的祠堂。
   2、祠堂建设符合基本范式。有祠名、堂号,有族谱。祠堂设施和装饰体现本祠堂历史文化内涵,又有新时代文化氛围,能体现先祖美德和文明祠堂特点。长期保持整洁卫生。
   3、建立有祠堂理事会,理事长工作积极,会管理,德行好,受族亲拥护。理事会班子团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遵守规章制度。
       4、重视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创新。如开展祭祖同时表彰先进人物、好人好事;开展助学、奖学,并建立助学、奖学基金;联络在外宗亲,参与家乡建设;组织志愿活动,做公益事业;帮助宗亲创业就业,扶贫济困;开展宣传教育,建设和美家庭,倡导孝顺和做孝子、好婆婆、好媳妇等。
       5、爱国、爱党、爱乡,遵纪守法,树立优良风尚(堂风),与不同姓氏、祠堂之间建立良好关系,不做影响安定团结的事,没有利用祠堂(包括附设),作为赌博等不良活动场所。祠堂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6、祠堂在理事会领导下实行民主管理,重要修建和重要活动,尊重群众意见,管理基金和各专项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经费收支公开透明,定期公布,群众满意。

三、评选的做法、步骤

   1、制订方案。(、5月份)
   2、发送评选通知和评选申请表(书面通知、另由“海峡阅读网"网站协助发布活动信息等)(6月份)
   3、祠堂自愿申请参加,向宁德市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会报送参评祠堂情况书面材料(201 0—201 2年)。(7月份)
       4、由主办单位并邀请有关单位、团体,组成考核组,到各地祠堂考察,初评。包括:①深入参评祠堂,了解情况;②向当地村民发放(不少于1 0户)问卷调查;③召开多种类型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④考评组提出初步被选名单;⑤征求当地村两委和乡镇领导意见。(8-9月份)
       具体评选活动由宁德市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会为主承办。
       5、由福建省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会与宁德市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会共同研究审定。
       6、在各县(市、区)举办统一发牌仪式,并分赴各祠堂挂牌。邀请有关新闻媒体给予报道。(11—1 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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